为促进工业发展和企业自主创新,近日,上杭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上杭县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委[2011]83号)。意见规定,对被确认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被确认为国家、省、市级创新型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被确认为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企业向外国申请专利并取得授权的每项奖励1万元,向国内申请专利并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奖励1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0.5万元,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