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办理实施主体、办事服务类型、办件类型、设定依据、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申请条件、办理方式、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和年鉴、变更、延续要求、结果送达、是否开通预约服务、注意事项、联系信息、诉求渠道。
本标准适用于上杭县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档案管理情况登记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建档情况登记办理。
2.实施主体 上杭县档案局。
3.办事服务类型
公共服务
4.办件类型
即办件
5.设定依据
《福建省档案条例》第八条、第九条。
6.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数量限制。
7.申请条件 7.1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需在每年的七至十月报送本单位上一年度档案管理情况和计算机目录信息; 7.2新成立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需在单位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到所在地同级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办理档案登记; 7.3分立、合并、迁移的单位,需在被批准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登记的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办理档案登记变更手续; 7.4单位撤销或者其它原因终止活动的,在终止活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登记的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办理档案登记注销手续; 7.5本行政区域内举行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主办或者承办单位需在活动和会议结束后六十日内向同级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办理档案登记。
7.6凡新建、扩建、在建、收尾和竣工试生产的市重点建设项目,在项目开工后6个月内进行档案登记,对于非当年竣工的重点建设项目每年9月底前进行一次登记。
7.7该事项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7.8可告知承诺。
8.申请方式
8.1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8.2网上申请、预审和受理,办结后到窗口核验纸质材料,领取结果。
9.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不超过0.5个工作日)--决定(不超过0.5个工作日)。
10. 申报材料
《福建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登记办理表》或《福建省档案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办理表》或《福建省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档案登记办理表》或《龙岩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原件2份。
备注:必要材料11.承诺时限
11.1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11.2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12.收费标准
不收费。
13.办理结果和年检、变更、延续、注销要求
13.1批文:《福建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登记办理表》或《福建省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档案登记办理表》或《福建省档案登记变更、注销办理表》或《龙岩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
13.2办理结果无要求。
14.结果获取方式
申请对象窗口领取、邮递办理结果
15.是否开通预约服务
否
16. 注意事项
无
17.联系信息
17.1业务咨询电话:0597-3966368
17.2督查股投诉电话:0597-3969110、 县效能办投诉电话:0597-3846110
17.3 网上查询和申请网址:
e龙岩网址:http://www.longyan.cn/
17.4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上杭县南岗工业开发区李家坪大桥桥头
17.5办公时间:10月1日至5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6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18.诉求渠道
18.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事项的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18.2申请人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18.3申请人不服行政审批事项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8.4申请人的核发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