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档案是指在人口管理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材料,主要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居民身份证。户籍档案在公安部门流失严重,大量户籍档案分散保存在档案馆。户籍档案对于证明公民法律身份、打击犯罪、人口统计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是档案服务民生的重要工作。
2016年6月,上杭县档案馆接待一个天津大学的何教授,何教授的父亲逝世,有财产需要公证继承,需要他父亲50年代家庭关系证明材料。由于派出所保存的户籍档案年限较短,而原籍乡政府档案室户籍档案没用整理,残缺不全,无法利用,何教授因此事千里迢迢从天津来上杭往返数次。上杭县档案馆通过1952年土地改革时期形成的土地清册档案里面的家庭成员名单为其出具相应的户籍档案佐证。
2016年6月上杭县档案馆接待的一个40多岁的上杭本地青年,他父亲在他出生不久去世,户口被派出所注销,由于出国的原因司法局公证处需要他提供父子证明。他去的乡镇派出所、镇政府都查不到自己父亲的户籍档案,他气愤的表示,只能挖坟做DNA鉴定。上杭县档案馆通过细致的查找,在接收的馆藏《农村人口变动簿》和《阶级成分登记表》中发现他的出生、以及父亲死亡的相关户籍资料。
2016年8月上杭县档案馆接待广东省组织部一行人,他们需要查证一名官员的户籍档案,来查实这名官员是否涉及年龄档案造假问题。由于上杭县派出所户籍档案无法证明,上杭县档案馆只能通过其他档案来证明这名官员的年龄,如他父亲的入党档案、招工档案子女情况,自己小学、初中的学籍档案,以及所在乡镇农村《阶级成分登记表》原始档案等来证实其真实年龄。
上杭县档案馆利用户籍档案在服务民生事例不胜枚举。每天档案馆查阅室都要接待很多利用者。户籍档案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做好户籍档案工作,使户籍档案工作在服务民生大局中真正起到促进社会和谐的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