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龙岩市档案局围绕“四个好”“两个服务”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乡镇档案工作办法》,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不断完善乡镇档案工作体制机制,深入推进乡镇档案规范化建设,为服务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贡献档案力量。
一是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专门下发开展乡镇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明确乡镇档案规范化建设目标要求、测评标准和评定流程,力争全市每年至少15个乡镇档案规范化建设通过测评,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市50%以上乡镇达到评定要求。
二是明确分工,督促推进要求各县(市、区)档案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调查了解辖区内乡镇档案工作情况,制定整体推进乡镇档案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乡镇对照《龙岩市档案工作示范乡镇测评标准(试行)》要求,建立健全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利用、保管、保密、鉴定、销毁等各项制度,确保各类档案保管服务规范有序。市档案局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深入开展乡镇档案规范化建设业务指导,扎实推动各县(市、区)乡镇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
三是分批推进,以点带面不断强化以点带面、示范引领,采取分批推进、划片包干等形式,有力有序推进全市乡镇档案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龙岩市已认定通过三批共计59个乡镇(街道)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单位,同时启动第四批24个乡镇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